习近平强调的这项制度,与你我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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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
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要加大再分配力度,强化互助共济功能,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2021年2月26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和社会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出顶层设计,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
——2021年2月26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我们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满意的事情抓起,加强全方位就业服务,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加快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民生保障精准化精细化。
——2018年4月24日至28日,习近平在湖北考察时强调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阶段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阶段。要准确把握社会保障各个方面之间、社会保障领域和其他相关领域之间改革的联系,提高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能力,确保各项改革形成整体合力。
——2021年2月26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要坚持系统观念,把握好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提出的新要求,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思考和谋划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树立战略眼光,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进程,不断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
——2021年2月26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
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综合运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救助措施,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兜住基本生活底线。要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完善大病兜底保障机制,解决好因病致贫问题。同时,要堵塞漏洞,防止骗保和养懒。
——2019年4月22日,习近平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常怀忧民、爱民、惠民之心,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解决好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稳定等民生问题,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2018年2月10日至13日,习近平在四川考察时指出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切实落实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全面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住房市场调控等各方面工作,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9年1月21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
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解决好收入差距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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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回顾调整发展理念和思路全过程监制/李小标 责编/刘文韬 编辑/王寒 制作/王寒